【环球时快讯】太极集团(600129):太极集团关于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2023-03-30 20:05:23来源:中财网
证券代码:600129 证券简称:太极集团 公告编号:2023-19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资料图】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的规定,公司拟定了《2022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该专项报告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366号)
核准,公司向太极集团有限公司、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8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129,996,744股,发行价格为15.3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1,996,749,987.84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4,350,232.60元
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62,399,755.2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
于2018年1月16日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内,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8-2号)。
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见下表:
明细 | 金额(万元) |
募集资金净额【注1】 | 196,239.98 |
加: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 | 4,389.65 |
减:置换先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 14,826.07 |
减:2018年年初至今实际投入募投项目使用的募集资金 | 132457.24 |
减: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41,000 |
减:终止募投项目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含利息收入) | 4109.97 |
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8,676.24 |
差异【注2】 | 439.89 |
【注 2】 本期应结余募集资金与实际结余募集资金差异系扣除的股权登记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其他发行费用439.89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经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别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南岸支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垫江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以及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该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其履行不存在重大问题。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元
开户单位 | 开户行 | 开户账号 | 存款余额(元) | 对应项目 |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南岸支行 | 6530000410120100006133 | 58,400,490.61 | 太极集团膜分离浓缩系列创新工艺及新产能建设项目 |
太极集团重庆桐君阁药厂有限公司 | ||||
6530000410120100006426 | 514,807.89 | |||
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6530000410120100006268 | 281.44 | |||
太极集团重庆涪陵制药厂有限公司 | ||||
6530000410120100027232 | 598,428.48 | |||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垫江支行 | 2501010120010012820 | 已销户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支行 | 023900066110701 | 已销户 | 太极天胶原料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
内蒙古阿鲁科尔沁旗太极天驴有限公司 | ||||
123909424210202 | 已销户 | |||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 9550880056285200158 | 27,033,201.24 | 太极集团科技创新中心项目 |
太极集团重庆涪陵制药厂有限公司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南岸支行 | 6530000410120100027363 | 215,150.77 |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报告期内,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顺利实施,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进行了先期投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使用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关于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8〕8-77号)。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
司2018年3月2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经公司自查,公司下属子公司在置换前期募投资金时,由于对项
目内容、使用范围及相关管理办法掌握不到位,按照募投项目总投资计划进行了置换及使用,涉及资金金额共计24,238,266.13元。2018
年12月4日,公司已将上述应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归还入募集资金账户,归还后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48,260,733.87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 占总投资的比例(%) | |
建设投资 | 铺底流动资金 | 合 计 | ||
太极集团膜分离浓缩系列创新工艺及新产能建设项目 | 150,000.00 | 7,593.00 | 7,593.00 | 5.06 |
太极集团科技创新中心项目 | 20,000.00 | 2,092.00 | 2,092.00 | 10.46 |
太极天胶原料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 20,000.00 | 5,141.07 | 5,141.07 | 25.71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 55,000.00 | |||
合 计 | 245,000.00 | 14,826.07 | 14,826.07 | 6.05 |
2021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
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0,000万元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详见公司公告:2021-53)。
2022年2月24日,2022年6月1日,2022年10月19日,公
司分别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60,000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详见公司公告: 2022-08、2022-32、2022-50)。
2022年10月2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十届监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41,000万元的闲置募集
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详见公司公告:2022-53)。
2023年1月9日,公司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16,000万元
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公司公告: 2023-01)。
公司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
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
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
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
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公司于2018年8月16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增加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太极集团膜分离浓缩系列创新工艺及新产能建设项目”之“桐君阁药厂膜分离浓缩系列创新工艺及新产能建设项目”实施地点,新增桐君阁药厂重庆茶园厂区为实施地点之一。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2、2019年1月 2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设备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2019年2月15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设备的议案》。
3、2019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子项目及新增实施主体和地点暨延期完成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2020年1月10日,公司召开
了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子项目及新增实施主体和地点暨延期完成的议案》。
同意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太极集团膜分离浓缩系列创新工
艺及新产能建设项目”新增实施主体涪陵制药厂及涪陵药厂龙桥厂区为新增实施地点;终止桐君阁药厂茶园厂区膜分离项目实施;同时根据公司建设实际使用需求,对原膜分离项目中“工艺设备”进行调整。
同意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太极集团科技创新中心项目”
增加涪陵制药厂为实施主体,并新增重庆市渝北区恒山东路18号大
竹林厂区为实施地点之一;同时公司对科创中心项目科研子项目进行优化调整,由原来三个科研中心调整为四个科研中心,并对科研设备和科研项目按照实际使用及投资进度进行了调整。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3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届
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 “太极天胶原料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4,000.80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2022年5月6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该项议案
(二)募投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
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2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及太极集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1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96,239.98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9,277.41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4,000.8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51,393.28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2.04%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太极集团膜分离浓缩系列创新工艺及新产能建设项目 | - | 115,000.00 | 115,000.00 | 115,000.00 | 14,969.54 | 84,885.57 | -30,114.43 | 73.81 | - | - | 否 | |
太极集团科技创新中心项目 | - | 19,775.00 | 19,775.00 | 19,775.00 | 197.90 | 4,498.54 | -15,276.46 | 22.75 | - | - | 否 | |
太极天胶原料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 是 | 9,900.00 | 5,899.2 | 5,899.2 | 0 | 5,899.20 | 0 | 100 | - | - | 已终止 | 是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 - | 55,000.00 | 51,564.98 | 51,564.98 | 0 | 52,000.00 | 435.02 | 100.84 | - | - | - | 否 |
终止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 4000.80 | 4000.80 | 4,109.97 | 4,109.97 | 109.17 | 102.73 | - | |||||
合计 | - | 199,675.00 | 196,239.98 | 196,239.98 | 19,277.41 | 151,393.28 | -44,846.70 | 77.15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分具体募投项目) | 2022年3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因施工进度未达预期,致定增项目“太极集团膜分离浓缩系列创新工艺及新产能建设项目”及“太极集团科技创新中心项目”未能在2021年完成,推迟至2022年底完成。 上述延期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 |||||||||||
项目可行性发生 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2022年3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 “太极天胶原料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4,000.80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2022年5月6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项议案。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18年3月2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关于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8〕8-77号),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 |||||||||||
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1、2021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详见公司公告:2021-53)。 2、2022年2月24日,2022年6月1日,2022年10月19日,公司分别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60,000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公司公告: 2022-08、2022-32、2022-50)。 3、2022年10月2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41,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 |
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详见公司公告:2022-53)。 4、2023年1月9日,公司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16,000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公司公告: 2023-01)。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1、公司于2018年8月16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增加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太极集团膜分离浓缩系列创新工艺及新产能建设项目”之“桐君阁药厂膜分离浓缩系列创新工艺及新产能建设项目”实施地点,新增桐君阁药厂重庆茶园厂区为实施地点之一。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2、2019年1月2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设备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2019年2月15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设备的议案》。 3、2019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子项目及新增实施主体和地点暨延期完成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2020年1月10日,公司召开了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子项目及新增实施主体和地点暨延期完成的议案》。 同意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太极集团膜分离浓缩系列创新工艺及新产能建设项目”新增实施主体涪陵制药厂及涪陵药厂龙桥厂区为新增实施地点;终止桐君阁药厂茶园厂区膜分离项目实施;同时根据公司建设实际使用需求,对原膜分离项目中“工艺设备”进行调整。 同意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太极集团科技创新中心项目”增加涪陵制药厂为实施主体,并新增重庆市渝北区恒山东路18号大竹林厂区为实施地点之一;同时公司对科创中心项目科研子项目进行优化调整,由原来三个科研中心调整为四个科研中心,并对科研设备和科研项目按照实际使用及投资进度进行了调整。 |
附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2年 1-12月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补充流动资金 | 太极天胶原料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 4,000.80 | 4,000.80 | 4,000.80 | 4,000.80 | - | - | - | - | - |
合计 | - | 4,000.80 | 4,000.80 | 4,000.80 | 4,000.80 |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 2022年3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 “太极天胶原料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4,000.80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2022年5月6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项议案。 |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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