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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献逾七成营收的第一大客户突击入股 宏英智能闯关IPO不可回避的质疑

2021-09-28 16:54:24来源:北京商报

日,证监会官网披露了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英智能”)的首发反馈意见。从披露的招股书来看,三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一集团”)为宏英智能最为重要的“金主”,报告期内三一集团贡献七成以上的收入且一直蝉联第一大客户,而且三一集团又突击入股当上了宏英智能的股东。三一集团的双重身份,不免让宏英智能业务的独立遭到质疑,这也是宏英智能闯关路上不可回避的质疑。

对三一集团收入逐年递增

招股书显示,宏英智能是移动机械与专用车辆智能电气控制系统产品及解决方案的提供商,主营业务包括智能电控产品及智能电控总成的研发、生产、销售。

财务数据显示,2018-2020年,宏英智能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4133.91万元、24938.77万元、40002.85万元。营业收入逐年增长的宏英智能,背后离不开大客户的支持。宏英智能称,公司先后与三一集团、中联重科、潍柴雷沃重工、山河智能等多个移动机械与专用车辆领先企业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招股书显示,2018-2020年,宏英智能向前五名客户合计实现的销售收入分别为12872.44万元、23817.78万元、38636.69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1.08%、95.5%、96.58%。

北京商报记者发现,宏英智能的前五大客户中,三一集团的贡献最大。招股书显示,宏英智能在2018-2020年对三一集团实现的销售收入分别为10946.92万元、21180.09万元、32830.02万元,分别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77.45%、84.93%、82.07%。

上述数据可以看出,宏英智能在报告期内对三一集团实现的销售收入逐年递增,且报告期内三一集团一直稳居宏英智能第一大客户的位置。

投融资专家许小恒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一般而言,发行人对单一客户销售收入占比超50%就被认定为重大依赖,宏英智能的上述情况也会成为审核的重点。

首发反馈意见中,证监会要求宏英智能结合发行人的行业地位、行业竞争及竞争对手进入主要客户的壁垒情况,说明发行人与三一重工的合作是否具有重大不确定

宏英智能在招股书中提示风险称,虽然公司自2006年开始就与三一集团建立了合作关系,但是如果未来公司与三一集团合作出现不利变化、新客户和新产品拓展计划不如预期,或三一集团因汽车起重机、履带起重机、塔式起重机、挖掘机等工程机械产品市场开拓情况不利、行业竞争加剧、宏观经济波动和产品更新换代等原因引起市场份额下降,将导致三一集团减少对公司产品的采购,公司的业务发展和业绩表现将因客户集中度较高的情形而受到不利影响。

三一集团入股上位第六大股东

除了是第一大客户的身份外,三一集团还是宏英智能的股东。

招股书显示,宏英智能首次申报前一年新增股东共5名,包括上海跃好、三一集团、大地投资、施建祥、镇江汇芯。具体来看,2020年11月5日,宏英智能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宏英智能注册资本由5100万元增至5441.7万元,新增341.7万元注册资本全部由三一集团、大地投资、施建祥认缴,彼时三一集团斥资4500万元认购了宏英智能229.5万股股份,对应的持股比例为4.22%。

2020年12月14日,张化宏、曾红英、曾晖、含泰创投、上海跃好、三一集团、大地投资、施建祥、镇江汇芯及宏英智能共同签署了《增资协议》,约定镇江汇芯以货方式向宏英智能投资1300万元。

此次增资完成后,三一集团持有宏英智能的股份比例变为4.17%。此次发行前,三一集团位列宏英智能的第六大股东。

三一集团突击入股的情形也被追问。首发反馈意见中,证监会要求宏英智能补充披露三一集团突击入股是否构成发行人关联方,对发行人持续获得三一集团订单是否存在积极作用,是否存在利益绑定和利益输送,发行人的业务获取方式是否影响独立,与三一集团的合作历史、业务稳定及可持续,并充分揭示客户集中度较高可能带来的风险。

独立经济学家王赤坤认为,由于第一大客户“兼职”股东的情形容易导致相关交易滋生利益输送以及可能粉饰业绩的情形,因此监管对公司业绩的规范和真实存在担忧,这就需要公司进一步核查交易合理、真实

针对公司相关问题,北京商报记者致电宏英智能进行采访,对方电话未有人接听。随后记者又向宏英智能发去采访函,但截至记者发稿,未能收到宏英智能的回复。

实控人家族持股逾八成

从宏英智能的股权关系中可以看出,宏英智能系家族式企业,实控人家族合计持股比例达87.59%。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张化宏直接持有宏英智能1725.84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33%,并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曾红英系张化宏的配偶,直接持有公司1294.38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5%,并作为上海跃好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间接控制公司510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26%。经计算,曾红英合计控制宏英智能1804.38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76%,并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曾晖系曾红英的胞弟,直接持有宏英智能1294.38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5%,并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张化宏、曾红英、曾晖合计控制公司4824.6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7.59%,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证券市场评论人布娜新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指出,一般公司实控人控股权集中问题会引发证监会的重点关注。绝对意义的一股独大使得实控人处于绝对控股地位,不利于公司形成有效决策,也不利于形成有效公司治理,产生诸多弊端。

另外,报告期初至2020年10月,曾晖、曾红英先后担任监事,实际控制人担任监事能否独立履职也是需要宏英智能来回答的问题。(记者刘凤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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